2010年5月19日 星期三

活動計畫

一、依據:
(一)教育部9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。
(二)臺北市政府99年度推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。
(三)臺北市政府98年度推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。
(四)臺北市政府98年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實施計畫。
二、目的:
(一)獎勵榮獲本市98年度推展性別平等教育績優之各級學校、幼稚園暨社教機構,激勵教育工作人員之士氣。
(二)藉由績優學校(社教機構)推展性別平等教育之工作經驗分享與交流,相互學習共同成長,提升性別平等教育之效能。
(三)厚植本市性別平等教育資源,建立性別平等教育環境。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
四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五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
六、辦理時間:99年5月28 日(星期五)上午08:00-12:30
七、辦理地點: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學校學生活動中心3樓大禮堂
(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52號)
八、參加對象:
(一)榮獲臺北市98年度推展性別平等教育(1)高中職組(2)國中組(3)國小組(4)幼稚園組(5)特教組(6)社教組 各組績優學校校長、園長及機關首長。
(二)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暨幼稚園之校長(園長)、主任、教師。
(三)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社教機構相關人員。
九、為促進觀摩學習之成效,不論得獎、參賽與否,每校(園)均需薦派1-2人參加,參加人員准予公假,教師課務派代。
十、典禮流程:參見附件1
十一、報名時間:請於99年5月18日(星期二)前上教師研習中心電子護照報名、經學校薦派完畢,並填妥報名表(如附件2)傳真或e-mail至輔導室林佳樺小姐收,俾利安排頒獎典禮及觀摩會相關事宜。承辦人聯絡電話:(02)2706-3346,傳真:(02)2325-0959,e-mail:dawn0606@mail.taivs.tp.edu.tw
十二、經費: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經費支應。
十三、辦理本項活動有功人員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從優敘獎。
十四、本計畫 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